作者:http://www.qikehanguo.com 发布时间:2015-11-09 10:25:43 浏览:1995 编辑:cj
刘在石和金勇万与前所属社的上亿韩元的未支付出场费纠纷变得更长。据韩媒报道,9日据法律界刘在石和金勇万方面的法律代理人表示“就前所属社债权人保证金请求权的诉讼中败诉一事,已于3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上诉。”
刘在石和金勇万两人就前所属社分别少支付两人演出费用6亿多韩元及9千6百万韩元将前所属社诉讼至法庭,经历了5年的诉讼,首尔地方法院根据“演艺活动的所有收入应由所属社获得后再进行结算”的原则并没有采纳刘在石和金勇万的诉讼申请。
刘在石和金勇万2005年与前所属社签订合同,但2010年前所属社因80亿韩元的债务,未支付刘在石-金勇万的演出费用。